根据学校决定,从今年5月1日起后勤保障处相关维修业务转至基建处。为更好的做好相关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房屋建筑、设施维修及改造项目(以下简称维修、改造项目)管理工作,提高维修、改造项目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规范维修、改造项目办事工作流程,确保维修、改造项目质量、安全、进度和效益,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相关法律、法规及指导意见的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流程如下:
其中“零星维修”指维修项目和零星维修项目。
2、关于一些名词的解释
(1)维修项目:是指对学校拥有产权或使用权的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和公共设施实施修缮、装饰装修等工程。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抗震加固等列入固定资产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
附属设施和公共设施包括围墙、道路、变配电间、自行车库等构筑物、体育场地以及电气、给排水等相应的线路、管道设施。
(2)改造项目:是指涉及到建筑物或构筑物结构改变或使用功能改变的项目,包括装饰、装修工程。
(3)零星维修项目:是指为恢复原使用功能或保持美观而进行的维修工程,如局部墙体开裂、渗水、涂料剥落、吊顶损坏、地砖损坏等。
(4)急修、抢修项目:是指不能通过事先预测到的突发设施故障,直接影响师生正常教学和生活,按照正常审批程序无法满足时间要求的工程项目。
(5)申报部门:是指提出维修、改造项目的本校各院、部、处及直属单位。
针对各种项目的申报,具体详见《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房屋建筑、设施维修及改造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位于基建处网站首页办事指南中,网址链接:https://infra.sit.edu.cn/_upload/article/files/53/f3/d0edcfb245a7b893515e4fbafea9/14b23e4f-31d3-47ca-9dc4-2cb88f2e5cc0.pdf
申报时表格可以在基建处网站首页办事指南下载,网址链接:https://infra.sit.edu.cn/2019/0429/c4988a175562/page.htm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基建处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