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环境保护局验收要求,项目环境验收前须将相关内容进行公示,现将特教大楼项目的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具体公示内容见:
附件1:环保措施落实情况报告(特教大楼)
若对上述公示情况有疑义,请于一周内联系我校基建处蔡老师(60873086)。
公示时间:2017年9月15日——2017年9月21日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报告(特教大楼).doc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基建处
2017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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