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应用技术学院
沪应院规[2010]3号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加强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经学校研究决定:学校所有涉及新建、改建、管道水、电、气改造等基本建设的项目可行性论证、对外报建、配套申请、施工管理等,均由基建处统一管理。
项目报批工作流程:
1.由使用部门向主管校长提出申请;
2.主管校长批示职能部门进行可行性论证和经费测算;
3.有关职能部门将可行性论证结果及估算的经费报请主管校长审批;
4.项目批准、经费落实后,批复职能部门进行施工。
特此通知。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
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主题词:学校管理 建设 管理 通知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0年12月8日印发